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
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2016年社会招聘公告 
 
根据合肥市轨道交通建设及12号线运营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轨道交通相关专业人员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 
一、招聘岗位及条件
(一)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一。
(二)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: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。
2.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相关条件。
3.在轨道交通建设、运营及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和突出业绩者,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“年龄条件”中的“30周岁以下”为“198651日以后出生”(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)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应聘:
1.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;
2.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;
3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610日。
2.报名方式:下载填写《应聘登记表》(附件二)及《应聘人员简明信息表》(附件三),并以附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fcsgdjt@163.com
.报名要求: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,多次投递简历的以报名截止前最新提交材料为准。
4.格式要求:请在邮件标题及应聘报名表文件名上,标注应聘职位编号、岗位名称及本人姓名(格式为:职位编号-应聘岗位-姓名)。
(二)资格审核
1.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,审核通过者进入考核环节。
2.考核时现场进行资格复审,所需材料:《应聘登记表》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、技能等级证书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,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。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,并附复印件一份。
3.应聘人员须对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;公司将对应聘材料保密,不再退回。
4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,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。
(三)考核
公司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分批组织考核选拔。考核形式根据专业岗位及报名人数确定,包括但不限于笔试、面试等。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
通过考核环节的人员,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。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。
(五)录用
1.经资格审查、考核通过及体检合格人员,办理录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。
2.一经录用,公司将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,以及良好的工作平台和广阔的发展空间。
四、联系方式
咨询电话:0551-62662701,0551-62309091
 
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
2016521